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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学院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1984年创办的闽江职业大学(含2001年并入的福州工艺美术学校),2010年,爱国华侨蔡继琨先生创办的福建音乐学院并入闽江学院。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18—30周岁(截止2024年9月1日前),身体健康,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非中国籍公民;
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自2021年起,其申请作为国际学生进入我校本科阶段学习,除符合学校的其他报名资格外,还应持有有效的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文件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入学年度的4月30日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2.具备高中毕业文凭,中学成绩良好(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B/良好);
3.具备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以上或相当水平的汉语能力。整个中学阶段以汉语为主要教学语言的高中毕业生,申请本科入学时可以申请免交 HSK证书,但须出具相应证明;
4.能够提供最高学历院校出具的推荐信。
二、申请时间
2024年5月20日17:00前(北京时间)
三、申请程序
登陆《闽江学院国际学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mju.liuguanbao.com),依据系统界面中“申请必读”模块的介绍进行报名。
四、申请材料
1.《闽江学院国际学生入学申请表》扫描件(用中文或英文填写,签名用电子签名);
2.个人照片电子版(按招生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3.个人普通护照扫描件(至少还有三年有效期的普通护照);
4.健康证明(体检)扫描件(按招生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5.最高学历(至少高中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6.最高学历(至少高中以上)阶段全部成绩单扫描件(中文或英文公证件);
7.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按招生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8.经济保证材料扫描件(直系亲属近半年银行流水单));
9.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扫描件(按招生报名系统要求上传);
10.一封推荐信扫描件(由原就读最高学历院校出具);
11.个人陈述(用英文或中文陈述对中国及闽江学院印象,与申请课程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研究计划,若有相关学术科研成果或发表刊物请在陈述中体现);
请申请者将上述所有材料按照要求在《闽江学院国际学生招生报名系统》中提交,纸质版按以上顺序整理后留存,待到校报到后提交用于复核。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受理。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五、招生专业(本科)
1.经济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
2.人文学院:汉语国际教育(文学)
3.服装与艺术工程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工学)
4.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工学)、机械电子工程(工学)
5.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学)
6.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制药工程(工学)、应用化学(工学)
7.地理与海洋学院:测绘工程(工学)
六、录取及报到
我校将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面试,综合申请材料和面试结果,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择优录取。
七、学制及学位授予
学制:4年;在学年限:4-6年;
学生在规定的在学年限之内,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并顺利通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八、费用
1.学费:
文学、经济学:14000元(人民币)/学年;
工学:15500元(人民币)/学年;
2.住宿费:
双人间(配有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等) 2600元(人民币)/学年;
3.其他相关费用:
学生到校后需缴纳包括校园卡押金、体检费、居留许可费等,具体费用以实际物价为准;
4.基本生活费:学生生活费用自理。
九、奖学金
1.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金额是3万元/人/年,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等(奖学金资助期限为1学年)。生活补助金额为文科生每月1260元、理工科生每月1110元,每年发放10个月。申请者可向各自所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我校将从申请者中择优选拔奖学金候选人,并报福建省教育厅进行最终审核;
2.闽江学院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覆盖除获得省奖外的其他所有国际学生。奖学金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生活补助金分为三等,依照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进行评定,通过HSK5、6级评定为一等生活奖助金1000元(人民币)/月,通过HSK4级评定为二等生活奖助金900元(人民币)/月,其他等级评定为三等生活奖助金800元(人民币)/月,每年发放10个月。学生每学年入学并缴齐相关费用后,可向各自所属学院提交书面申请,经过学校审批后方可发放;
3. 以上奖学金获得者在校期间违反中国政府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我校将根据《闽江学院国际学生(本科)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终止其奖学金资格或停发部分奖学金。
十、联系方式
闽江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留学事务科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溪源宫路200号(邮编:350108)
联系人:郑老师
电话:+86-591-83761171
传真:+86-591-83760847
邮箱:dwc@mju.edu.cn
计划中的项目将颁发,而计划外的项目则不会。
计划内招生是指考生参加高考,通过高校录取系统填报志愿。计划外招生是指不需要参照高考或提供成绩,通过学校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
计划内招生的中外合办大学一般颁发毕业证书、国内大学学位证书、境外合办大学学位证书。
非计划内招生通常只有海外联合大学的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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