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法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特别是行政、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具备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基本素质,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处理行政、司法等公共事务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工作适用范围: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本专业学生毕业以后可报考国家司法考试。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