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

专业简介

  外语学院英语专业(法律经贸方向)设立于1993年,同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专科生,1995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点,2003年7月成立外语学院,2004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研究生。2010年获得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该专业于2010年成为重庆市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2013年成为重庆市高等学校首批“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经过二十年的人才培养实践,学院已培养出一批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精通英语、熟悉法律与经贸知识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

  学校培养目标定位:实现与人才培养功能、需求相契合,并特别突出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理论功底、系统专门知识、良好职业能力和具有政法特色的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人才的一流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扎实的英语基本功和专业知识与能力,掌握一定的法律、经贸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外事、经贸、文化、新闻出版、教育、科研、旅游、法律等部门从事翻译、研究、教学、管理、执法工作的复合型英语人才。

  

培养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及政治素质,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语言学、文学、法律、经贸及相关人文和科技方面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有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熟练的听、说、读、写、译能力,了解我国和英语国家的社会和文化,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书面表达、口头表达能力以及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第二外国语的实际应用能力,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素质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应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国情怀与国际视野,社会责任感,人文与科学素养,团队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及学科基本素养。

  知识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应掌握英语语言知识、英语文学知识、英语国家知识,熟悉中国语言文化知识,了解法律和经贸基础知识,形成“英语+法律/经贸”的知识结构,体现我校英语专业特色。

  能力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应具备英语运用能力、跨文化能力、思辨

  能力、基本文学赏析能力,以及一定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

  

学制、修业年限与学位

  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学分要求

  最低修读161学分,其中通识必修课28学分,通识选修课最低修读 12学分;专业必修课69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修读28学分;实践实验实训教学必修15学分,实践实验实训教学选修最低修读9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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