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连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8年的招生工作。
2.调档比例: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录取及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4.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在录取时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我校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地区及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录取时按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排序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理科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高者优先;文科依次比较 “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7.“五年制”本科专业在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有五年制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有该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软件工程”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原则上只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对考生高考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英语+软件工程”专业考生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信息与计算科学+软件工程”专业考生数学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
9.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获得艺术类统考合格证,高考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都达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政治思想考核和体检合格,外语成绩应在60分以上(150分制)。
外省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乘以40% 再加上专业考试成绩乘以60% ,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分科类按普通类专业同分标准进行录取。
辽宁省艺术类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我校投档录取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含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对进档考生按照 “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